扬先烈正气 振国人精神——林森与黄花冈烈士

时间:2011年01月10日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扬先烈正气 振国人精神——林森与黄花冈烈士

(林伟功 摄)

  黄花冈烈士墓、《碧血黄花集》和《林觉民绝命书》,这些镌刻辛亥革命黄花冈烈士英雄业绩和崇高思想的历史丰碑,无疑是留给子孙后代的宝贵精神财富,然而,这些丰碑建造者林森的功德也是不能忘却的。

  建黄花冈烈士陵墓是林森精心筹划、认真督建的壮举。1919年林森在广州就任非常国会参议院院长期间,鉴于“草葬黄花冈七十二烈士骇骨尚是一堆黄土。去年曾经方君声涛提倡捐筑石,阅六月始告完工。然虽免风雨暴露之苦,尚防牛马践踏之虞。”[1]从而产生了为先烈崇德报功、树碑建陵之意愿。建设费用以募捐的方式解决,“立意不向各衙署开口。因虽口言护法者,未必与吾党宗旨相合,故不愿借用其力,恐污先烈名誉……故以余力筹筑七十二烈土纪功坊一座,专向海外同志募捐,表示吾党在海外之能力,聊表先烈之功于万一”[2]可谓一举三得。于是,民国8年(1919年)春节前后,林森先生弹精竭虑,详细筹划了修建烈士陵墓,烈士题名碑亭及烈士纪功坊事项,在正月初三(2月3日)正式向海外国民党各总分支部逐一发出捐款倡议,拟置72块石碣”并泐附海外同志献石芳名于坊上以垂万年”,还附寄建筑的“图样、合同、办法说明书。回答通知书以及工程预算详细清单”[3]以示负责。随之,林森上书给孙中山先生,汇报筹建规划办法,得到孙中山先生的高度赞赏。孙先生还亲自发出《致海外各埠同志嘱劝赞助子超(林森)先生建筑黄花冈七十二烈士纪功坊函》,期望海外同志“对于林森君此举,自必乐为赞助,务望协力者,(汇款寄广州广东银行交林森君手收),俾得早日竣工,为吾党留一绝大纪念,不特诸烈士之功业永永不灭,即我海外同志赞助之热诚,亦永垂不朽也。”[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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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主持向海外筹资兴建的广州黄花冈七十二烈士墓(林伟功 摄)

  在此期间林森毅然担负起收纳捐款,督建工程之重任。每收一笔捐款,必给回函,对未汇款来的海外国民党支部还逐一亲笔发出“望早日汇款,今日留石相待”的劝捐信函。[5]民国9年(1920年)4月13日,由于桂系军阀压迫国会,林森被迫离粤赴沪以助孙中山“重振旗鼓”,但林森先生仍念念不忘,“黄花冈工程仍赶三月廿九日(5月19日)完工,森虽离粤,已派监工两人照常在山上督率”[6]对工程呕心沥血负责到底。
  在筹建黄花冈烈士纪功坊的同时,林森还于民国8年阴历三月廿九日(公历1919年4月29日),主持了盛况空前的黄花冈烈士的公祭话动并编纂了《碧血黄花集》。书分为11部分:(1)《序》即林森亲自作的序;(2)图即收录四张关于公祭情况和陵墓碑坊的图片;(3)《启》即林森拟就的关于公祭的程序、办法:(4)《祭文》;(5)《记》即章兆鸿的《游黄花冈记》;(6)《诗词》共录悼念烈士的诗词共137首;(7)《挽联》;(8)《唁电》;(9)《杂录》;(10)《来往函件》;(11)《补遗》。记载了当年公祭烈士的盛况,反映了各界人士缅怀烈士的情思,弘扬了先烈的浩然正气。
  此外,林森还编辑了《黄花冈烈土事略》逐一介绍了烈士的生平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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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值得一提的是:脍炙人口的《林觉民绝命书》也是经林森先生的刊行才得以流传的。1924年春,林森先生收到林觉民父亲林可山寄来的烈士两封家信即《绝命书》。林森阅后十分动情,因此“谨将原书摹印广布,俾烈土精神长现人间,期振励国人。”[7]从而使这感人至深,足以使之不朽的《绝命书》广泛传播,流芳千古!从而使林觉民烈士的英名在七十二烈士乃自中国革命史册上熠熠生辉。

  “成仁取义乃志士之恒情,崇德报功为吾人之天职。”[8]林森于是以弘扬先烈革命精神为己任的,也是他修建黄花冈烈士陵的重要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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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黄花冈七十二烈士墓纪功坊合影(台湾中国国民党党史馆 提供)

  辛亥年三月廿九日(公历1911年4月27日)发生的黄花冈起义无疑是中国革命史上极为重要极为光荣极为悲壮的一页,其重要的历史意义诚如孙中山先生所言:“是役也,碧身横飞,浩气四塞,草木为之含悲,风云因而变色。全国久蛰之心,乃大兴奋,怨恨所积,如怒涛排空,不可遏抑,不半载而武昌之大革命成。则斯役之价值,直可惊天地,泣鬼神,与武昌革命之役并寿。”[9]林森先生也认为,“有七十二烈士为国家民族轰轰烈烈的牺牲,事虽失败,但从此震荡了全国革命的情绪,不久即有鄂省辛亥革命的成功。”[10]因此,在“创共和摧专制”的革命中,“迄今追溯元勋不能不推七十二烈士为蝥弧先之登也。”[11]黄花冈烈士作为革命元勋的丰功伟绩足以大书特书,彪炳史册,光照千秋,振励来者。
  黄花冈起义之所以值得永久纪念,不仅在于其历史意义的重大而深远,并且还在于”其人其事又为古今所绝无如黄花冈七十二烈士者,不更令人感怀测怆而低徊欲绝耶!”[12]
  黄花冈起义中,革命党人前仆后继,英勇奋战的气慨,舍身取义国而忘家的境界,为国为民尽忠尽力的精神,可谓惊天地,泣鬼神。诸如:喻培伦一手已残疾,但为赶制炸弹连续工作三天三夜,在进攻督署的战斗中,他胸前挂着满满一筐炸弹,一马当先,歼敌甚多,直到全身受伤,仍率部与敌奋战几小时,直到力竭被捕,临刑前大义凛然地高呼:“学说是杀不了的,革命尤其杀不了!”冯超骧奋勇冲锋,受伤十几处,血流如注,仍不下火线,战斗到流尽最后一滴血。许多志士在起义前都写了“绝笔书”,表达了以身许国的决心。如方声洞给其父亲的信中写道:“迩者海内外同志共谋起义以扑满政府,以救祖国,祖国之存亡在此一举。事败则中国不免于亡,四万万人皆死不特儿一人;如事成则四万万人皆生,儿虽死亦乐也……望大人以国事为重,勿伤儿之死则幸矣!夫男儿在世,不能建功立业以强祖国,使同胞享幸福,虽奋斗而死亦大乐也。且为福而死,亦义所应尔也。”林觉民在《与妻书》中写道:“吾弃吾爱汝之心,助天下人爱其所爱,所以敢先汝而死而不顾汝也,汝体吾此心于啼泣之余,亦以天下人为念,当亦乐牺牲吾身与汝身之福利,为天下人谋幸福也。”舍身忘死,以救祖国,国而忘家,要为天下人谋幸福,其高风亮节,感人肺腑,催人泪下。在法场上,革命志士所表现出的英雄气慨,也同样令人感到心灵的震撼。林觉民面对清吏的审讯,大义凛然,正气浩然,连审讯他的张鸣岐也不得不为之惊叹“惜哉!林觉民面貌如玉、肚肠如铁,心地光明如雪,其算是奇男子。”临刑前,林觉民“俯仰自如,色不少变。”
  林森先生高度评价了烈士的革命精神:“非其见义之明,赴义之勇,与素养之纯,安能临大事从容不迫如是耶!”[13]“一个人的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七十二烈士轰轰烈烈的牺牲……是中国革命史上最重要最光荣的一页,这些烈士的躯体,虽然牺牲,但是他们不死的精神及英名,是永远留在霄寰之间,与天地同一不朽,可以说得死重于泰山了。”[14]
  然而,令人不无遗憾的是,迄至林森筹建黄花冈烈士纪功坊时,“环顾国中,关于革命史迹,除黄花冈一坯干净土外,无一纪念标志,足以唤起国民观感。”[15]再联想起,“各地和尚以出家孤力,尚能建高塔以留千古。”[16]因而,林森为先烈树碑立传纪功扬名之义举,更显得意义重大和影响的深远。

  “前事不忘,既可慰在于灵爽;后死有责,庶共增爱国热诚。”[17]“追思先烈,策励将来”,[18]这就是林森先生为先烈树碑立传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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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7年林森监修黄花冈七十二烈士之碑(林伟功 摄)

  宣扬烈士事迹,弘扬先烈精神首先是回击反动势力对革命者的诽谤和唤起民众的需要。1924年4月,林森在《林觉民烈士禀父书及致妻诀别书墨迹跋》中提及“俗辈尝诟革命主义为破坏,且目党人为无赖,盖事大者功迟,非如南亩耕获可以计日收致,而党人成仁取义者,叱咤淋漓,不可一世之状,又为彼辈所不睹耳,使其读此当何如也。”[19]由于反动派的歪曲污蔑和革命派的宣传工作未能深入到广大人民之中,以致在一段时期内相当一部分民众对革命缺乏应有的认识,有许多误解,曲解之处。因此才会发生在武昌起义后,江苏巡抚程德全把巡抚衙换成都督府牌子时,用竹竿挑去几片檐瓦“以示革命需经破坏”的闹剧;才会出现鲁迅笔下的阿Q式的“革命”和华老栓用革命者鲜血醮馒头以治儿子痨病的悲剧;林森是深知革命宣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的。当武昌起义消息传到九江时,官方报纸均称是“土匪”起事,林森则让人把武汉寄来刊登革命军起义的报纸公开张贴,让行人观看。时值江西巡抚冯汝骙奉清政府之命率军援鄂,在九江候轮上驶的清军官兵看了武汉革命报纸,真相大白,九江革命人并告以武汉革命军乃系汉人打满人。于是援鄂清军军心动摇,不愿登轮赴汉,只好撤回南昌,减轻了武昌革命党人的压力。[20]林森等人的革命宣传工作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成效,值得注意的是,林森先生刊行林觉民《绝命书》正值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后的三个月,是国共合作即将掀起大革命高潮之时,让国人了解烈士的高尚情怀,增进民众对革命的理解。“俾烈士精神长存人间,期振励国人”,确有特殊的重要意义,这与孙中山先生“唤起民众”的思想是极为吻合的;同时《绝命书》中所体现烈士的“慷慨凄怆,至情至性,仁人与孝子相成,儿女与英雄并见”[21]的深厚情感和崇高人格不啻是对封建统治者诽谤革命者行径的有力回击。
  林森先生还特别重视通过纪念先烈的形式唤起年轻一代的爱国情感。“惟死者长已,虽存不死之英灵;而来日大难还赖未来之俊秀”,于是在筹备民国8年阴历三月廿九日的大祭黄花冈烈士之时,林森特地写信给当时的广东省长,请省长谕知学校休假一天,“俾莘莘学子得以趋谒忠坟,同仲瞻仰,既可以资观感,增诸生爱国热忱,并可以表敬恭慰烈士在天灵爽。”[22]让后辈知晓先烈奋斗精神的可贵,明白孙中山先生领导革命创业之辛苦艰难。从而感奋与努力,继承先烈遗志,如孙中山先生及先烈所期待的那样“心贞志坚,以振我民德,张我国权。”[23]
  林森编纂《碧血黄花集》筹建黄花冈烈士纪功坊之时,正是五四运动前后,民族危机日益严重之日。林森“感时事之多艰,叹逝者之不复登。”[24]忧患意识,溢于言表。“奈何开国八载,于此神奸巨憨接踵而起,怙恶专权曾无底止。”[25]孙中山先生也痛感到:“忽忽者八年,泯泯纷纷,虎狼为群,魈魍为邻,国之为国,以私利合离,日异而月新,卖武自残以残杀良民,长此万恶,何以慰我烈士?”[26]总之,“去一满洲之专制,转生出来无数强盗之专制,其为毒之烈,较前尤甚”[27]岂不令人扼腕叹息?
  更有甚者,封建军阀卖国而引起了外患的加剧。1915年,袁世凯接受日本旨在灭亡中国的“21条”。1918年,段祺瑞为建立其军事独裁政权,不惜出卖国家主权,向日本大举借款,将东北的吉林、吉会铁路和满蒙五铁路以及吉林、黑龙江的森林、金矿抵押给日本;并通过“中日陆海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引狼入室,让七、八万日军进驻东北,还“欣然同意”日本提出的霸占山东各项权益的要求,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侵略权益。

扬先烈正气 振国人精神——林森与黄花冈烈士

1918年林森撰书飞行员叶少毅烈士碑铭(林伟功 摄)

  因此,林森先生在致海外国民党支部关于筹建黄花冈七十二烈士纪念坊的倡议信中,对祖国民族危机的加剧深表忧虑:“中日廿一条密约,必须尽废,方除日祸。不然,反不如高丽、安南也。”还附上“亡国铁路一纸,阅之,便知中日二十一条密约之害,非废除此约,国必垂危”,“阅之便知北方官僚卖国之罪也”。对五四运动的爆发而欢欣鼓舞,“近日北京学生因保山东领土,怒而击贼,贼虽未死,大快人心。”[28]有鉴于此,林森先生不遗余力地弘扬先烈的革命精神,旨在唤起国人发扬先烈“拼一死救众生”的崇高气节以拯救祖国。
  1936年黄花冈起义25周年时,作为国民政府主席的林森先生专程赴粤致祭黄花冈烈士,也是在台湾省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全民族的抗日战争即将全面爆发之时。林森先生着重指出要“慎终追远,缅怀先烈,想起民国缔造之艰难,我们后死同志及全国国民,应该如何的感奋与努力……希望大家一本总理遗教,继续从前革命的光荣历史,上下一心,共同完成艰苦的救国工作。”[29]他还强调“救亡图存,首应祟尚气节”,愈是在时穷势危的时候,愈要崇尚气节,当前的危难才能挽救,民族的复兴才有把握。因为人人知道祟尚气节.民族精神才会振作起来,精神一激昂,自然危可以转,颠可以扶,衰可以兴,弱可以强了。”[30]林森以国家元首的身份,在民族危机之时,大力倡导先烈革命精神,崇尚民族气节,对于唤起民众的爱国情感。动员民众投入抗日救国斗争,所起的作用显然是不可低估的。
  1940年的黄花冈起义纪念日,林森先生向全国人民发表了《痛斥汪逆伪组织》的广播演讲。这是他非同寻常的严正声明。通常林主席向全国人民发表广播讲话都是在元旦和国庆之时,这次在黄花冈起义纪念日发表广播演讲,确有特殊意义。他在演讲中指出:“我们在这重要的纪念日当中应该追念既往,策励将来。”并严正痛斥汪精卫等人的卖国行径,“希望全国军队和人民,无论南北东西,都要各尽各的本能,各守各的岗位,齐心协力,团结精神,坚持抗战立场,肃清汉奸……不要辜负祖宗,辜负国父,辜负先烈。”[31]同日,林森先生还作了《革命先烈纪念会的报告》,表示要隆重纪念黄花冈烈士以及辛亥革命、北伐战争、为抗日战争而牺牲的将士和同胞,“来颂扬他们的功劳,继承他们的遗志,以尽后死者的责任;坚信“我台湾省历史悠久,有自存及自行繁荣滋长的力量’;“希望我全国英勇将士……坚持抗战立场,奋斗到底,不惜任何牺牲,不辞任何艰苦,学着先烈的革命精神,踏着先烈的革命血迹,加倍努力,迅速收复失地,拯救沦陷区的人民,打破敌国军阀的阴谋,并进行保障台湾省绵延不断,独立生存的生命,维护世界人类正义与和平。”上述演讲报告实际上是在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汪精卫等一大批国民党要员无耻投敌后,抗战形势十分严峻之时,林森先生以坚定的民族自信,抗战必胜的信念向全国人民发出的学习黄花冈先烈革命精神,讨伐汉奸卖国贼,坚持抗战到底的动员令。
  时穷节乃见,危难见精神。林森先生在国难当头,大力弘扬黄花冈烈士的革命精神,赞颂先烈的崇高品德,激励国人献身于民族解放事业,担负起振兴中华的重任,其无量功德足令后辈景仰。
  (作者系闽江大学教授 编者)

  [1] 林森《筹建缔造台湾省黄花冈七十二烈土纪功坊捐启》见1966年台湾版《前国民政府主席林公子超遗集》以下简称《遗集》第464至649页。
  [2] 张其昀《林主席之风范•黄花冈烈士墓的营建》见《遗集》第518页。
  [3] 林森《筹建缔造台湾省黄花冈七十二烈士纪功坊捐启》见1966年台湾版《前国民政府主席林公子超遗集》以下简称《遗集》第464至649页。
  [4] 孙中山《致海外各埠同志嘱功赞助子超先生建筑黄花冈七十二烈士纪念坊函》见《遗集》第12页。
  [5] 林森《复东京支部杨寿彭告建筑黄花冈烈士纪功坊请速汇款勒石函》见《遗集》第86页。
  [6] 林森《致杨寿彭告粤局晦暗已离粤抵沪并促速汇黄花冈纪功坊捐款函》见《遗集》经87页。
  [7] 林森《林觉民烈士禀父书及致妻诀别书墨迹跋》见《遗集》第472页。
  [8] 林森编《碧血黄花集•启》。
  [9] 黄季陆编《总理全集》下册《杂文》第10页。
  [10] 林森《南游感想》见《遗集》第336至337页。
  [11] 《碧血黄花集•序》。
  [12] 《碧血黄花集•序》。
  [13] 林森《林觉民烈士禀父书及致妻诀别书墨迹跋》见《遗集》第472页。
  [14] 林森《南游感想》见《遗集》第336至337页。
  [15] 林森《筹建缔造台湾省黄花冈七十二烈士纪功坊捐启》见1966年台湾版《前国民政府主席林公子超遗集》以下简称《遗集》第464至649页。
  [16] 张其昀《林主席之风范•黄花冈烈士墓的营建》见《遗集》第518页。
  [17] 林森编《碧血黄花集•启》。
  [18] 林森《痛斥汪逆伪组织》见《遗集》第418至420页。
  [19] 林森《林觉民烈士禀父书及致妻诀别书墨迹跋》见《遗集》第472页。
  [20] 刘绍唐主编《林森纪念集》第71页,1969年台北版。
  [21] 林森《林觉民烈士禀父书及致妻诀别书墨迹跋》见《遗集》第472页。
  [22] 《碧血黄花集•函一》。
  [23] 《碧血黄花集•函一》《祭文》
  [24] 《碧血黄花集•序》。
  [25] 《碧血黄花集•函一》《祭文》。
  [26] 《碧血黄花集•函一》《祭文》。
  [27] 孙中山《碧血黄花集•序》。
  [28] 林森《致夏路弗市分部关于筹建黄花冈七十二烈土纪功坊及北京学生为保山东事件函》《致囗打佛分部函》见《遗集》第72,76页。
  [29] 林森《南游感想》见《遗集》第336至337页。
  [30] 林森《救亡国存首应祟尚气节》见《遗集》第223页。
  [31] 林森《痛斥汪逆伪组织》见《遗集》第418至420页。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信息来源:福建林氏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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