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慈善机构永泽堂林氏义庄

时间:2011年03月17日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在闽南龙海市角美镇杨厝村过井社,有一座历经180多年风雨沧桑的古老建筑,它就是清代龙溪县富豪之一林平侯创办的民间慈善机构——永泽堂林氏义庄。
  永泽堂林氏义庄,南北长110米,东西宽90米,总面积3730平方米。建筑形式具有典型闽南民居风格,整体结构为三座并排的两进大厝,前面是一片埕院,后面建二层长楼一座,配合东西对向护厝,庄前有泮池,庄后有花园,围墙围拱全庄。如今虽外围矮墙多已倒塌,仍不失当年的恢宏气势。
  平侯其人 永泽堂林氏义庄的创建人为林平侯。林平侯,生于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九月十一日,卒于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四月,字向邦,号石潭,为漳州龙溪二十九都白石保吉上村人。不少文献做“林平侯,字安邦,号石潭,以字行”。根据布政使陈金城在道光二十七年(1847)所撰《通议大夫林石潭先生家传》内按:“向,亦作乡、响,趋向倾仰之意。公之有志君国,早于命字,时巍然自立矣。后世纪公功业多误向邦为安邦,谅传闻所失也”。其父因为生于清雍正十二年甲寅(1735),故讳曰应寅。林应寅多次科举未中,家贫无法支持。因为当时不少到台湾开发的漳州人很快致富,决定与宗亲一起前往台湾。乾隆四十三年(1778),林应寅随漳州同里人到台湾作卖油郎,乾隆四十五年(1780)到台湾府淡水厅兴直保新庄,其地开发未久,没有学校,到新庄开发的众人出资建立学馆,聘请林应寅担任教师,给几十人上课。据《台湾通史•卷三十三列传五•林平侯列传》载:“平侯年十六岁省父,佣于米商郑谷家,性纯谨习劳”,郑谷也是龙溪人,年纪比林应寅大,住在学馆的旁边,每晚忙完之后,经常携带酒食到林应寅的学馆,与应寅倾谈。郑谷单身在台湾,店务繁琐,聘请林平侯为书算。过两年,林平侯积资数百。郑谷又借给他千金,让他自己经营。几年之后,获得甚丰。二十岁,林平侯随父回唐山成冠礼,娶王天台先生之女,过月余,仍只身东渡新庄。“已而与竹堑林绍贤合办全台盐务,复置帆船运货物,往返南北洋,拥资数十万”。清嘉庆八年(1803),遵例纳粟由成均捐县丞,嘉庆十一年(1806),挟资到京城,由县丞加捐同知,分发广西。嘉庆十五年(1810),林平侯到广西省城,受广西巡抚富察惠吉耳之推荐,即檄署浔州通判,摄来宾县县事,嘉庆十七年夏(1812),补桂林同知,兼管驿盐事,嘉庆十九年秋(1814)署宣南知府,嘉庆二十一年冬(1816),擢柳州知府。嘉庆二十二年(1817),不听刑幕劝告,下令拘捕因强征陋规而逼人致死的致仕兵备道罗某,罗某逃到省城,虚构事实,指控于督宪。时大学士蒋攸铦督两粤,知道林平侯不是贪酷之官,写信安慰。林平侯见未处理,不久引疾告归,回到淡水。
  义庄管理 嘉庆二十四年(1819),林平侯见唐山族人贫苦,决定仿效范仲淹义庄之法,建立永泽堂林氏义庄,嘉庆二十四年(1819)动工,至道光元年(1821),用三年的时间完成永泽堂的建筑工程。
  1、经济来源:“在台湾淡水海山保共计四十三甲八分四厘二毫,每甲比内地十一亩三分有奇,统计可比内地五百亩,充为原籍本族义田”,扣除给业户的大租、佃人、工本等费用,实收租谷一千六百石,“动用一千三百石”为常年开支,用于同宗贫乏族人之赡养费,存下剩余粮食为特别开支,积到千担之后,“会众商议变价将银在籍置买田产”,作为人口增加的开支。
  2、救济对象:与林平侯同宗且住在原籍的吉上村、潭头村宗人,与林平侯有服的外姻亲戚。
  3、救济方式:月给食米,“每日糙米一升”;年给棉花、棉布,“每年定于冬至日,男给棉布三丈,每年定于春分日,女给棉花三斤令其亲自纺绩,至初冬亦可成衣”;遇嫁娶丧葬的给银两,“尊长有丧,先支银四两,至丧事又支银三两”,嫁女给银壹拾两,娶妇给银贰拾两。
  4、管理人员:设两名管理人员,“一在淡水,一在原籍”,淡水负责管理淡水义田田务,将每年所收租谷在淡水依时变价卖出,“除开费外,实存银元定于秋八月、冬十一月,分作两次会票到内地交司事人收管”,在原籍的管理人员用汇来的银元买米积贮在永泽堂内,并负责分发米粮银钱。
  5、救济方法:按房登记人口,发给“经折一通”,“前书应给口数”,“族人于每月朔各持请米折于司事处,支领本月米”,并在经折上登记“每期所给米物数目”,“书满易折之日,将前折所领总数抄于后折,即将前折缴存永泽堂”。
  6、教育开支:吉上村、潭头村各“设养正义学一所”,“每年就此义田内租谷变价拨出银一百两以为两学备金、膳金之用”,过几年之后,复拨奶姑山、八张梨、黄泥塘、四方林、下渡、风墟六庄为两所义学的学租。
  四代庄主辨析 永泽堂林氏义庄办理社会救济,从清道光元年(1821)开始,至民国26年(1937),由于抗日战争,台湾到唐山海运终止,前后计116年。不少文献认为,主办义庄的林氏家庭,历经四代,四代庄主分别为:林平侯、林国华、林给源、林尔嘉,其实这是有疑问的。创始人林平侯有子五人:国仁、国栋、国华、国英、国芳,分设字号,国仁为饮记、国栋为水记、国华为本记、国英为思记、国芳为源记,合称”饮水本思源“,嘉庆二十四年(1819),林家迁到大嵙崁(大溪),咸丰三年(1853),林国华(本记)和林国芳(源记)迁到枋桥,兄弟合居,外称“林本源”。据林平侯的好友、厦门举人吕世宜所书《永泽堂林氏义庄》记载为开创之时交林国栋暂管,因此第二代应为国栋无疑(当时国仁在淡水)。国栋、国仁早死,死后交给何人管理目前还未找到确实的资料。再从第三代来看,国华生维让、维源,国芳生维得,维源过继国芳,据《林公维得传略》:“清光绪十二年,刘铭传为台湾巡抚……,兄维源出任帮办……,家中琐琐,皆公司理”,《林公维源传略》:“光绪十六年……,次秋,公亦息肩枋桥别墅……,但以岁入余资,周济贫病。并于邻乡近镇,置义塾,建义庄,设义医……”,维源卒于光绪三十一年(1805),维得卒于宣统初(1909),从这些资料来看,至少维得与维源都管理过永泽堂。到第四代,维让生尔昌、尔康,维源生尔嘉,维得生嵩寿等,到第五代尔昌生熊征,据日本明治四十三年(1910)的《林本源公业设定证书腾本》(公证第六千百七拾八号),永泽堂管理者为林嵩寿,又据“台中一中”校史,林熊征为永泽堂管理人,熊征只少其叔嵩寿两岁,林本源记产业分三房头,大房为熊征等,二房为尔嘉等,三房为嵩寿等,嵩寿卒于民国13年(1934),时年四十九岁,永泽堂停办于1937年,这样按父子相传及大房优先,永泽堂的庄主,应该是五代,即为平侯、国栋—一国芳、维得(维源)、嵩寿、熊征,真正庄主还需要海峡两岸合作研究进一步确定。林尔嘉在光绪二十一年(1895),由于台湾割让日本,林尔嘉即由台湾迁回,到厦门鼓浪屿寓居,后即建有名的菽庄花园。未见有处理永泽堂事务的记载。
  附文:林本源家族的谱系之谜 “枋桥”闽南音与“板桥”同,台湾日据时期将枋桥改名为板桥,以林本源家族的林家称为“板桥林家”,其实板桥的林姓并不只这一家,但对林本源家族的世系不少人都弄错把他的家族误为莆山社,
  1)从现存的吕世宜所书的《林氏义庄》碑记可以看出林本源家族与吉上、潭头同宗,莆山即是埔尾村,与吉上、潭头邻村,后来吉上无社,有些宗支散居埔尾,有些迁潭头。
  2)《闽台关系族谱资料》介绍《闽漳龙邑莆山林氏家潜世纪》、《开台始祖林逊伍公传下一派宗支族谱》时将林逊伍之子林颜顺与林平侯世系混为一谈,《开台始祖林逊伍公传下一派宗支族谱》序言:“曾祖讳逊伍,携家本源平侯公买棹东渡台湾,始家新庄,后分居士林、板桥两处。首营米商店号“捷成”,从事勤劳不辍,后暂发达”,即将逊伍当成平侯之父,即序言讲的逊伍带全家与林平侯到台湾。并注(应系该谱十五世之颜顺)
  对照一下:
  林应寅生手清雍正十二年甲寅(1734),卒于嘉庆八年(1803)。娶于郭,生三子。
  林逊伍号敦厚,生于乾隆二十九年(1764)二月初九日,卒于道光五年(1825)八月初六日。娶杨乙娘,生五男三女。
  林平侯生于乾隆三十一年(1766)九月十一日卒于道光二十四年(1844)四月。
  可见林平侯比林逊伍只小两岁,怎么可能是林逊伍的儿子。
  3)据《西安林氏族谱》:林孔著,河南光州固始县人,唐高宗总章二年(669)随陈政入漳平叛,娶陈政第九女为妻,后以佐妻弟陈元光平蛮开漳,及平置郡,卜居漳州西安,晚年隐居山林,建仰盂岩。孔著公传到十三世建山公,时宋仁宗年间(1023-1063年),生一子名曰振西,寓意“振兴西安”,振西生武贤、纯贤、仁贤。仁贤列十五世,自南安迁南平。生二十六郎、十四郎。时值倭乱,二十六郎由南平别徙潭头社、吉上社,《板桥林本源家传》载:吉上始迁祖十九传至林平侯。参考其他族谱,似应为仁贤生十二郎、十四郎;十二郎生二十六郎,从建山算起到平侯,有二十四世,时间跨度约1766-1030=736年,一世约736÷24≈30年。另一方面,从二十六郎始迁,潭头现传到二十八世,林本源家族到二十七世,说明这世系应该是正确的。
  余音,1988年,林本源家族推举林尔嘉恋孙林梁,到潭头祖籍地考察。林梁见祖籍地人要到很远的地方挑水,就出资安装了自来水塔,为祖籍地人各家装上了自来水设备。

林俊辉
《林氏研究》第二十期(2003.12.15)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信息来源:福建林氏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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