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诏书惊现毕节

时间:2014年04月28日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贵州毕节林姓,乃明洪武初年入黔明威将军林秀之后,至今历624年,传27世。林秀后裔六万余人,分布于贵州毕节、贵阳、大方、织金、安顺、清镇、水城、纳雍、赫章、威宁、四川叙永、沪州、成都、重庆和云南镇雄、威信、扎西、昭通等地。
  林秀生于元至元六年(1340年),继父之业率明军入四川征战。洪武六年(1373年)袭豹韬卫流官副千户,携朝廷授给的铜印,率部经云南普定、曲靖入乌撒(今贵州威宁县)。洪武十九年,以战功钦升明威将军,任毕节卫指挥佥事进驻毕节。
  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朱元璋颁赐给明威将军一份诏书。诏书成为林秀家族的传家宝,精心秘藏而世代传承。最近,诏书由林秀第21世孙由秘藏转为奉献。
  诏书质地为黄绫,用细长的优质蚕丝织成,表面光滑平整而有斜纹。诏书文字部分宽24厘米,文字上下各有一条提花丝织横线,横线距上下边缘3厘米,均有三组对称的提花丝织本色二龙抢宝图案。
  诏书质地为黄绫,用细长的优质蚕丝织成,表面光滑平整而有斜纹。诏书文字部分宽24厘米,文字上下各有一条提花丝织横线,横线距上下边缘3厘米,均有三组对称的提花丝织本色二龙抢宝图案。
  诏书系丝织横幅,黄底黑字。文字主体部分27行,每行16字,共432字,均用正楷书写,风格严谨,工整隽永,且墨色如漆,历时久而不褪,颇具书法意趣。诏书左上端有注明此诏书的编号的8个字——“‘壁’字玖佰玖拾伍号”,“壁”字高出右边主体文字2.8厘米,距上边缘5.8厘米,编号文字亦是竖行繁体楷书,虽然只钤有文字的左半部分但能清晰辨认,且编号中部钤有半枚朱红印章,印章为九叠篆书“玉玺”二字,印文左上部有“查证相同,并无洗改”8个楷体小字(见图四)。诏书共有文字448字,印文2字。诏书自颁发之日计,距今已600余年,虽因年代久远而略有破损,但字迹俊逸,墨色如新,黄绫的底色衬以漆黑的文字,加上半枚朱红“玉玺”印文的点缀,使诏书显得雍容华贵,庄重典雅。

  诏书又称:“诰封”,是皇帝对有功之臣任官封爵时诏告天下的文书,内容多由“诰”和“封”两部分构成,“诰”是皇帝告诫、劝勉臣民的话,“封”是皇帝对受封者及其家人的封赠(生者曰“封”,死者曰“赠”)。林氏所藏诏书之“诰”已遗失(遗失原因尚待考证),仅存“封”的内容。
  诏书虽成残卷,但《毕节县志稿·艺文》及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版毕节《林氏族谱》均载有“诰”的文字,两书均记载此诏书的名称——《赐毕节卫都指挥林秀敇》。
  今据《林氏族谱》将诏书中“诰”的内容实录标点于下: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昔者圣王之治也,必资威武以安黔黎,未尝专修文而不演武。腾特仿古制,设武职以卫治。功膺斯任者,必忠以立身,仁以抚众,智以察微,防奸御侮,几无暇时。能此则荣宗耀祖,福贻后嗣而身家永昌矣。敬之勿怠!
洪武二十五年五月初九日 
  现存诏书内容由四个部分构成:一部分交代林秀受封时的年龄和籍贯,第二部分追述林茂归附朱元璋以后北上灭元及兰州阵亡的人生经历,第三部分记述林秀承袭父职以后征守山东、四川万县及征进云南钦升毕节卫指挥佥事而镇守兹土的人生经历,第四部分记录朝廷对林秀父母及妻杨氏的封赠。文字自右而左,竖行繁体楷书,无标点。笔者乃林秀第21世孙,曾于1998年担任贵州省毕节《林氏族谱》的主编,熟悉毕节林氏迁徙及发展的历史渊源,深知此诏书蕴藏的历史含量与文物价值。特将诏书文字加以标点,便于阅读。
  林秀,年伍拾贰岁,长沙府善化县人。
  有父林茂,先系陈氏元帅,辛丑年于南昌府归附。甲辰年赴京。乙巳年除豹韬卫副千户。丙午年征巫子门,克高邮、淮安,拨守武安卫,征中栾马头。吴元年取凌子三村;六月回京,升除应天卫正千户。后调豹韬卫,征中原,克沂州、益都、济南。洪武元年克东昌、隶州、汴梁、河南、陕州;四月授流官诰命,克卫辉、彰德、磁州、广平、河西务、通州、北平、永平、保定、真定、太原等处。洪武二年克巩昌、临洮,守御兰州。洪武三年正月出本城与王保保对敌阵亡。
  秀于洪武六年闰十一月十六日袭除豹韬卫流官副千户。洪武七年征守山东,六月授流官诰命,后蒙拘缴。洪武十年八月回京。洪武十一年九月钦改府军左卫。洪武十二年征四川万县等处,十二月升除本卫左所流官正千户。洪武十四年征进云南,克普定,曲靖。洪武十五年正月拨守乌撒;三月开设乌撒卫,拨后所,于本城杀退蛮贼。洪武十六年九月归并卫左所。洪武十九年五月二十二日钦升明威将军毕节世袭指挥佥事,征哨都匀、西堡、瓮州、平州等蛮寨。洪武二十一年收捕水潦洞禄肇贼人。洪武二十二年收捕堕泥阿离箐截路罗罗,十二月回卫。
  父林茂,褒赠怀远将军同知指挥使司事;母王氏,封太恭人;妻杨氏,封恭人。
  据《明史》、《明实录》、《贵州通志》、《毕节县志稿》等史料考证:洪武十四年,朱元璋平定北方以后,以颖川侯傅友德为征南将军,永昌侯蓝玉为左副将军,西平侯沐英为右副将军,率30万明军征讨盘踞云南且拒不归附明朝的元梁王巴匝瓦尔密的残余势力,史称“洪武主调北征南”。明军从东、北两面进攻:北路军从湖广而入贵州,西下普定,克普安,直捣曲靖。是年十二月,明军攻克昆明,巴匝瓦尔密投滇池自杀。云南平定以后,为了加强对西南地区的统治,明廷就在该地区推行屯田制,诏令征南官兵屯守边陲,林秀遂由祖居地湖南长沙府善化县移居毕节而镇宁兹土。
  诏书如实记录了林茂、林秀父子随明军四处征战的人生历程。林茂于元乙巳年(公元1365年)升豹韬卫副千户,后随朱元璋灭元大军北上(见图五),征巫子门,克高邮、淮安,守武安卫,征中栾码头,取凌子三村,征中原,克沂州、益都、济南、东昌、隶州、汴梁、陕州、卫辉、彰德、磁州、广平、河西务、通州、北平、永平、保定、真定、太原等处。后西进而克巩昌、临洮,于洪武三年在兰州与元都总兵兼右丞相保保(即扩阔铁木尔)对敌阵亡。
  林茂阵亡后,林秀于洪武六年袭父职而任豹韬卫流官副千户,后征守山东四川万县等处,洪武十四年征进云南,攻克普定(治所在今安顺市西秀区)、曲靖,洪武十五年正月,拨守乌撒卫(治所在今贵州省威宁县)而守乌撒卫后所(治所在今云南省宣威市),洪武十九年五月钦升明威将军毕节卫世袭指挥佥事。
  笔者认为,诏书展现的时间跨度大,上自元末辛丑年(公元1361年),下至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共29年。诏书展现的历史容量大,如元末红巾军风起云涌反元的历史画卷,如明军北上灭元与王保保生死拼杀的兰州之战,如明军挺进西南的毕节七星关之战等。诏书涉及的元、明决战的历史人物众多,如傅友德、篮玉、沐英等,将星云集,众采纷呈。该诏书堪称明代中国军事史、明代贵州军事史的缩影,是明太祖朱元璋北上灭元及“调北征南”这一重大事件的历史见证,对考证明代云、贵两省的开发、屯垦制度的推行、人口迁移、历史文化、姓氏文化都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600多年来,林氏族人以能瞻仰此诏书为荣耀和幸事,并以此教育族人爱家爱国,光前裕后。此诏书已成为林氏族人继承先祖艰苦创业、打造辉煌的人生历程的生动教材。凡外迁的林氏族人均以此为凝聚亲情的纽带,它在凝聚林氏族人敦宗睦族、爱国敬业等人文理念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震撼。

  注释:清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版毕节《林氏族谱》在此处钤有“敕命之宝”四字。
  (作者单位:贵州省毕节第六中学 联系电话:18984713268 邮编:551700邮箱:bilind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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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登宏 编辑:admin 信息来源:比干文化编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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